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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
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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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双方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虽然,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两位还是夫妻关系,在婚姻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如双方分割共有财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上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规定:第三十九条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3个前提条件:其一是你与丈夫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其二是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是系在中国内地办理。你与丈夫若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符合前述条件,则可到你的住所地或丈夫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们两地,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你丈夫起诉离婚,则他应当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你提起离婚,也只能向你丈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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