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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了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偿还债务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
企业在考虑申请破产时,需了解公司性质是否具备破产申请的资格,以及破产财产清偿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因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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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偿还,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1.股东瑕疵出资: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主要是指股东出资不实,如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情况。该种情形,即使公司注销,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资本抽逃或转移: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不具备履约能力的,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清算程序不合法: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等,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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