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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
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持下列资料,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注销时需要提供的信息: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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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1、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具体流程请询问当地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以下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注销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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