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一个户主名下,不可以挂两个户口本,所以一个户口本两个户主是不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是必须要出具户主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才能办理的,没有委托书不能办理。 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不可以的。户口登记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立户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这就意味着只能有一个户口本。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8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1,741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