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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
用来证明双方分居两年,且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相关证据都可以。可以是录音、录像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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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 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在我国不管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而是需要办理相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后,才能离婚。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或者不想回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需要提供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是暂住证,也可以由房东开证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的基层法院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由法院判决离婚。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因而,在单方面做出分居决定时,应注意做好分居的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书信来往、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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