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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装修房子的事情是多亏你帮忙了,我一直很感谢。但我想我们有些东西是开始的时候没说好,就象你信里说的,当时说的反正您也要装修的帮我监管的...
房屋装修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如下内容: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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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不合理的,装修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装修公司对不和您要求的地方尽心补救,或者扣除其部分的装修款。另外,未完工不能要求您进行结算。对于装修质量和装修款,您可以与装修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建议您诉讼解决。具体的辩护意见请来电咨询。
1,物业公司不退还装修押金的,业主可以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映。 2,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 3,任何人(包括业主)如果改变原户型承重结构墙或损害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都有权且必须给予制止,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所谓的装修押金就是物业公司为了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向业主的乱收费。
“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既包括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明示的同意,也包括签订和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默示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以及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装饰装修而未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即凡是在租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前,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而没有明示反对的,均应视为经出租人同意。只有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在租赁合同无效时,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按照该装饰装修物是否与房屋形成附合,分别作出处理: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其所有权属于承租人,原则上可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但若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由出租人折价补偿给承租人后归出租人所有。此处需注意,如果出租人只是单方面同意利用,但未与承租人就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补偿数额协商一致,则不能将该装饰装修物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于其已不能与租赁房屋分离或虽可分离但花费巨大,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此时不允许承租人拆除。应分两种情况处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此时折价的范围仅限于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物的现存价值,而不能以承租人支出的数额为准。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则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无效合同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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