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
2007年4月2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杨某钦,男,汉族,1952年9月6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林水村XX小组XX号。 被告杨德某,男,汉族,1963年8月12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一路XX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还清借款叁万元(¥30000元)及相应利息; 2、利息损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借款清偿日止(自2005年5月9日算至2007年8月28日的利息为¥2230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5年5月9日,被告杨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以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叁万元(¥3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按3%计算,借款期限6个月。被告出具"借条"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拒绝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公正判决如请求。 此致 苍梧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xx 2007年8月24日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