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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公司的资本相应增加,根据股东的市值占公司总市值的百分比计算。合并前两家公司会对两家公司的市值做出评估然后协商股票兑换比例,比如A公司1...
合并后,公司资本相应增加,按股东市场价值占公司总市场价值的百分比计算。合并前,两家公司将评估两家公司的市场价值,然后协商股票交易比例,如A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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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公司的资本相应增加,根据股东的市值占公司总市值的百分比计算。合并前两家公司会对两家公司的市值做出评估然后协商股票兑换比例,比如A公司10股换B公司9股。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企业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对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和股东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公司被收购的类型来分: 一是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 二是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
(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内部转让 72.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72.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72.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72.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72.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制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 7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反对股东的股权回购权 1、条件 75.1(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75.1(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75.1(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程序 75.2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股权继承 76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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