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绑架罪加重犯的结果包括: 1、行为人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以绑架他人为人质,杀害被绑架人的; 2、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故意伤害被绑架人...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并没有取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有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的,应当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如果有结果加重行为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罪未遂的犯罪未得逞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刑?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4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