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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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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都是平均分割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继承开始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继兄弟姐妹之间,因抚养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第二顺序继承权的发生 4、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时,也可以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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