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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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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一、委托合同的签订 委托律师见证,应当由当事人(立遗嘱人)亲自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见证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受理立遗嘱人的委托后,应指派两~三名律师进行见证。 二、材料交接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类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公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照),以及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类资料文件。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三、制作谈话笔录 见证律师应当亲自与立遗嘱人谈话,对谈话的主要情况作好记录,作为见证的依据。对于情况特殊的立遗嘱人,还应做好录音、录像、照相等工作。 见证律师通过与立遗嘱人谈话,可以对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进行评估,立遗嘱人是否能够正常交流,能够正确理解谈话、遗嘱文件的内容,是否能够清楚表达其意见。 四、出具律师见证书 见证书内容应包括: (1)参加见证的立遗嘱人的自然情况和见证律师姓名; (2)见证事项; (3)见证过程; (4)见证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5)见证结论; (6)见证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见证书按统一格式制作,每个立遗嘱人各执一份;如立遗嘱人需要,可增发若干份副本。律师事务所应留存两份见证书,连立遗嘱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卷备查。 五、归档并移交银行保险库 律师见证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应当对立遗嘱人的见证事项尽保密义务。 律师事务所将留存见证遗嘱的一份,并及时将一份遗嘱存放到专用的银行保险柜
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是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应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应有委托代理书。但办理委托、收养子女、遗嘱等,不能委托别人,必须亲自办理。 1、申请人如实填写领取的公证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及复印件; 2、公证员接待受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 3、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制作谈话笔录,并拟定公证书稿; 4、收费部门收取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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