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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也不受法律支持。父子关系有两种,一种是亲生子女,另一种是收养子女,亲生子女是血亲,没有人能解除,收养子女可以...
不可以断绝血缘关系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任意一方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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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无法从法律上断绝的。父母子女过世,如果没有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属的。继承人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首先,对您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对您的草率不敢苟同。为了离婚,您放弃了本该属于您的权利,这是很不明智的。不过这也都已经既成事实,无法改变,关键是您今后的打算。不知您所谓的“断绝关系”指的是什么,如果说双方今后老死不相往来,那您完全可以做到。如果是要儿子今后永远与他们断绝往来,至少在法律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血亲关系是不可能改变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不可能,您只要告诉儿子他们是什么样的情况,相信儿子会在亲情方面作出有利于你的抉择的。
不算重婚。你们只要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不可以和她断绝来往;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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