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
1、如果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入职至今的社保或给予现金补偿, 2、如果未依法与你签订书面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费。如有争议,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1,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站申请劳动仲裁。 2,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 3,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4,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对你所述的情况,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当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角度来说,医疗、养老保险在劳动者其提供原单位缴纳证明后,你单位无义务再重复缴纳。对于工伤保险则建议你公司给予缴纳。 对于来你公司报销保险费用的员工,建议你保存好相关票据,可以作为你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据。虽然这不符合劳动法要求,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0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60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