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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单方面立遗嘱吗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法院是遵循被继承人意愿的,遗嘱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意识清醒有完全行事能力的情况下自愿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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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订立遗嘱应当是在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订立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遗嘱留给指定的人继承,夫妻双方只能就个人应得份额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置。如果是夫妻自己写遗嘱的,要夫妻自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如果是由他人代写的,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夫妻双方签名,注明日期。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因此,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的配偶对属于你的那一半财产的遗嘱处分无效,对于属于配偶的另一半财产可以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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