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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局规划办办理)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已备案的监理合同、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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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是建设单位已办理用地审批;有资金、专业人员、相应的机械设备、场地等条件;并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同时,本条还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认可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部门持有认可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相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建设用地,规定用地范围,组织建设部门和被征用部门,依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设置方案,报告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认可(3)建设用地区的申请,根据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可,建设用地的有限期间,由建设部门向有限的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建设用土地的情况下,建设部门征用土地管理部门。2、城市规划区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这是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前,必须取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谓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或划拨土地前,持有相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确认该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证书。要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在开工时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不仅可以确保该工程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还可以防止建设部门按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需要拆除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拆除是指为了新建工程的需要,拆除和搬迁该建筑工程区域内的原建筑物、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拆迁分为成片大面积拆迁.整栋房屋拆迁和一栋房屋的局部拆迁。前期需要进行拆除的建筑施工,其拆除工作情况直接影响整个建筑施工是否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开工时,拆迁进度必须符合工程开工要求,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本条件。4、确定建筑工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是具体负责实施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和施工业绩等都直接影响到其施工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前全国有近十万家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工程开工前,建设部门应依法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具备该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等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工程企业。5、有符合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纸是根据建筑技术设计文件而绘制的供施工使用的图纸。按照基建程序,施工图纸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技术资料包括工程说明书.结构计算书和施工图预算等。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是进行工程施工工作的技术依据,是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开工前必须有符合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材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工程的质量情况往往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大问题,在工程施工工作中一定要把保证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同时,由于建筑施工多为露天、高空作业、施工环境和条件差等原因,工程施工中危害安全的因素很多,施工安全也要重视。因此,本法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核心地位,作出了一些重要规定。本条将具体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作为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法定措施。7、建仓资金已落实。建筑活动需要很多资金投入,占有资金的时间也很长,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资金,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保障。根据本条的规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执行的建设资金,以免因工程开工后资金不足而无法继续施工活动,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建设公司要求施工企业更换资金或承包资金。建设资金来源不实行。资金到达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能发行建设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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