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赠与小三的财物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对于该财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此时,配...
丈夫给小三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要回来。这种情况属于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妻子可以申请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要求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或赠送财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 2.《民法典》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有小三的行为是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小三,显然是违背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因此,配偶是可以要求小三进行返还的。
丈夫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而言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丈夫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前提下,将购买的房产私自赠送给小三,严重损害的妻子的合法权益。而且小三没有付过任何钱,甚至知道对方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妻子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