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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所以扣车的天数一般在10日左右,最多不超过20日。如有其它情况需上报上级机构作出进一步决定。发生交通...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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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或货运车辆超员超载的:5.机动车有盗抢嫌疑的: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8.非机动车违法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这是行政强制行为,但是由于没有书面的决定书,违反了法定程序,但事先应去交警队了解情况。你有权利向纪检委反映情况,也有权利通过人民法院来维护你的权益,案子的胜负取决于证据的提供和事实的认定。如果执法部门存在不规范执法行为,是应收到处罚的。
1、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即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所以为33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 3、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即上述期限33天,加上(1)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2)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3)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共计58天。 4、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3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二)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三)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期限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四)当事人的其它证件在检查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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