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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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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信息。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协调区劳动安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协调区劳动安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2、工伤鉴定后,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医疗期满是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到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劳动者因工伤离职后,如果依法应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可直接通过提出申请、向社保经办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向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方式来取得。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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