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专利有主分类号、分类号。其中,主分类号只有一个;分类号可能有多个,分类号包含了主分类号。 考虑到主分类号的确定其实比较随意,并不一定...
申请号:在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号: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专利分类号和专利号在概念上有区别。 所谓专利分类号,其实是指下列情形。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专利分类号是采用IPC国际专利分类表对进行标识。同一专利可能具有若干个分类号时,其中第一个称为主分类号。 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不同类型的技术主题,并且这些技术主题构成发明信息时,则应当根据所涉及的技术主题进行多重分类,给出多个分类号。将最能充分代表发明信息的分类号排在第一位。 而专利号,是指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若一个专利在申请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授权专利),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工商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其次,专利分类号和专利号在作用上有区别。专利分类号具有充分代表发明信息的作用,专利号则是为了防止侵犯专利权,尤其是防止假冒专利行为。另外,专利号除了具有警示作用以外,还具有广告宣传作用和区别作用。
中国专利有主分类号、分类号。其中,主分类号只有一个;分类号可能有多个,分类号包含了主分类号。 考虑到主分类号的确定其实比较随意,并不一定科学,很多跨学科领域的专利,往往会出现很大不同。而且分类号包含了主分类号。所以在专利分析中,选用的就是“分类号”。如果选用主分类号,则可能会丧失很多信息。不过凡事有利有弊,就产生了统计总数会超过专利数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以后我们会考虑调整,同时给“主分类号”、“分类号”两个分析项目以供选择使用。
申请专利时,对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具体数量没有限制;在授予专利权时,存在多个申请人时,可要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数量出具相应数量的专利证书副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0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580人已浏览
1,7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