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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申请将户口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昆山,子女必须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1、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
办理迁户口流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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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为: 1.本人申请,到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六号窗口调动受理部申报材料; 2.初审同意后受理窗口开具商调函调档,引进人员需持商调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凭档案室出具的到档证明至受理窗口领取昆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开具工作调令和干部调动申报户口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商调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4.引进人员持工作调令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持昆山市行政申报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至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引进人员持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与调入单位签定的《昆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和《人事代理档案代管合同书》到人才市场受理窗口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户口关系接转、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6.引进人员户口可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册,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出具落户通知去长江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符合人才引进受理条件第四条的需人事局审批,审批期限为14个工作日。
该前提下,子女不能随迁入户昆山: 1、当地已经实行积分入户,当事人所述,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21条中有明确的规定,是不能入户的; 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1日):第十八条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申请人,户口需迁入本市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一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第二十二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跨统筹区社保转入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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