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购买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的,由市、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或者所属的煤矿纠察机构责令改正,并处无票煤炭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卖人: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定地点: 签定: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煤炭销售合同 地址: 地址: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定,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协议的数额为甲方与在本协议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协议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协议(或事实协议)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法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协议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品质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做法;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做法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做法,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做法,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方法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协议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炭疽:(一)炭疽患畜的肉尸、内脏、皮毛及血(包括被污染的血),应于当天用不漏水工具运送至化制处或指定地点全部作工业用或销毁。(二)猪慢性局部炭疽,宰前无高温及症状,宰后局部淋巴结发现病变和炭疽菌体者,其肉尸、内脏应作工业用或销毁。污染的肉尸、内脏及副产品的处理办法与本条(四)同。(三)猪慢性局部炭疽,仅于头部一个淋巴结发现菌影,而其他淋巴结和血液中未发现菌体及菌影者,除头部作工业用或销毁外,肉尸、内脏可先存放于隔离冷藏室中,再将发现菌影的淋巴结进行细菌培养和动物接种,如检查未发现炭疽菌时,高温处理后出场。(四)被炭疽污染或可疑被污染的肉尸、内脏、应在六小时内高温处理后出场,不能在六小时内进行者,须作工业用或销毁。血、骨、毛等只要有被污染的可能,均应作工业用或销毁。(五)经镜检、血清沉淀反应及细菌培养后,仍判定为疑似炭疽的肉尸、内脏及副产品,其处理办法与本条(四)同。(六)发现炭疽后,其确未污染炭疽的肉尸、内脏及其他副产品(血、骨、皮、毛等),不受限制出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0人已浏览
937人已浏览
1,231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