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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是累犯、犯罪集团主犯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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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时候都可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7条等待审查的条件和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等待审查。(1)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追加刑罚的;(2)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等待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3)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待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4)拘留期限届满,案件结束,需要等待审查的;等待审查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一7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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