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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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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3、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一、具备获得伤残等级的可能 一般受害人不知道什么样的伤情才能获得伤残等级,就需要查阅相关规定或是直接向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咨询。尤其是轻级别的交通事故,伤者往往很难判断,如果没有等级可能,而去鉴定,只会耗费精力与金钱。 二、把握鉴定时间 过早或是过晚的去进行鉴定都有可能没有等级或是降低了等级,通常最佳的时间也是法定的鉴定时间为临床医疗终结后,但是有时候伤者情况多变,赔偿需要结合客观情况,也要结合各方的主观情况并案件的发展来看。因此,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选择伤残鉴定的时间。 三、向有利的鉴定机构申请 所谓有利的鉴定机构,事实上是那些可以得到或是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因为虽然法定的鉴定标准一致,但是各个鉴定机构的规则或是鉴定人员的能力会有差异,一样的伤情在有的鉴定机构可以有伤残等级,或是有更高的伤残等级,而在其他伤残机构却是没有的。 四、获得鉴定意见 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有伤残等级的,就可以凭着此意见向相关赔偿义务人索赔了。如果对鉴定意见不满意,而事实上可以更好的,可以重新鉴定,或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员受伤,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其中要清楚的知道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从而加快走入理赔程序。
需要办理交通事故残疾鉴定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残疾鉴定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将委托评估机构,然后由相应的评估机构根据劳动能力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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