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你不能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房管局也不会受理。如果其他的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有两种方案可行: 一、所有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放弃继承。 二、...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公证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 提交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签字。
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带着公证的遗嘱,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登记证,相关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 2,如果是普通的遗嘱。需要其他继承人认可,一起办理公证手续或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手续如何办理?具体如下:一、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分两种:一是继承,二是。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件;有遗嘱的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完税凭证(原件)。四、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81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