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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司法机关正确刑事批准逮捕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有必要逮捕的,可以逮捕。本条是逮捕适用条件的一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逮捕必要:(一)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逃跑的;(4)有可能实施打击报复的行为;(5)可能妨碍其他案件调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情况。同条还规定,有组织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婴儿是指未满1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a.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b.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
3~7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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