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申请登记手续编号申请-受理-审查-登记簿-收费收据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城市四街和泗门分中心以外的乡...
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记-缴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除泗门分中心以外的四条城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变更使用的流程: 1、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2、受让人需满足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3、变更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相关办事程序如下: 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4、由所报国土资源局需提交材料 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3、变更理由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一、变更流程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