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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由参保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由失业保险中心参保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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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申请程序: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向失业者发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向失业者名单报告区劳动局失业申请2、失业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身份证明书、失业保险手册和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向区劳动局注册领取失业证明书,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3、失业者发行文件4、失业者证明书按月向指定银行领取失业救济金。
不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是以办理案件错误来赔偿的,接受司法救助不是拒绝国家赔偿的理由。你可以继续要求国家赔偿,这是你的权利
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区镇村组村民,住该组,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妻。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死者之子。 法定代理人,系之母亲。 被申请人: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事实与理由陈述如下: 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采取的是放任,不予救助的态度。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死者陈在桥被他人用刀致伤三处,陈被他人致伤后,当即乘出租车赶往市人民医院,但被申请人对陈伤情误诊为破口伤,对陈的伤口仅仅只是做了简单的创面处理,没有对陈采取止血、输血,缝合血管等正确的治疗措施,致陈失血性休克,在陈休克后,被申请人仅仅采取的是做人工呼吸的救治措施,直接导致了陈死亡。申请人认为是被申请人诊疗护理规范、误诊误治的行为而导致了陈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医疗事故。 依照外科学记载像陈的病情属于急性出血,在这种情况紧急状态下,不需要进行配血,直接用型血输入患者体内,然后再行血管缝合手术。但被申请人只是采取了包扎止血的措施,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正确措施应当是一方面补血,一方面进行手术止血(切开组织用止血钳止血并缝合血管),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未对陈采取正确的诊疗手段,致使陈死亡。由于被申请人的放任和疏忽大意造成了陈死亡,给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为此申请人恳望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对该起医疗事故作出技术鉴定,并对被申请人的行为作出处理。 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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