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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你只有使用权。当被划为征地时,要看什么情况——一、政府征地。个人服从国家,几乎没有什么条件可讲;二、地方政府重大项目征地。按照“大...
我们总的认为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公告,又称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定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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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拆迁公告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对拆迁公告中的拆迁补偿不满意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的叙述太过于简单,没有将情况介绍清楚,补偿不满意的情况下,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我们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合理补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包含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拆迁补偿包含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和安置补偿款,建议将问题完善,或者是电话说明详细清楚,为你做出初步判断。
农村拆迁不同意,如果对于政府裁决未申请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征地主管部门一般可以申请强制拆除。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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