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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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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理完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下只讲一般情况下的时限 一审--------- 民事: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刑事:20天普通程序1个月 民事: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刑事: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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