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伙并不是一定要约定合伙期限,对此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合伙人可以自行约定合伙期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合伙企业也可以不约定期限。 约定期限是为了约束合伙人不能随便将出资抽出。这样有利于合伙企业财产的稳定。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抽回出资的原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该法规定:(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合伙并不是一定要约定合伙期限,对此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合伙人可以自行约定合伙期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合伙一定要约定合伙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