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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有关规定,驾驶员在一个评分周期内(一年)达到12分,首先需要在15天内到达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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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1)到车管业务大厅满分查询窗口开具《交通违法满分预约联系单》,扣留驾驶证; (2)到驾驶人安全教育学校参加七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3)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 (4)考试合格后到车管业务大厅满分查询窗口办理清分,领回驾驶证。 ask.com小编温馨提示: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参加科目一学习并接受考试合格,就可以清除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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