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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生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引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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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对医疗事故负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对负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相关医务人员,除按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有四种:(一)完全责任,即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引起。(二)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引起,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大部分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轻微作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依法承担下列责任:(一)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各项赔偿项目已有详细规定,可对号入座。具体金额的确定,患者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来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反悔。(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3)刑事责任:对负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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