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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在医学会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
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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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将回答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21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在设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县(市)地方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对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鉴定申请,省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此外,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困难、复杂和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是我国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但是,中华医学会接受医疗事故鉴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不服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第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鉴定事件只有病历困难、复杂、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事件。以上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但是进行医疗错误鉴定的话就不能选择医学会进行鉴定,所以必须选择司法鉴定进行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郑州的在郑州市医学会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市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市、县医疗事故鉴定书。
当事人可以在医学会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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