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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是怎样规定的呢?

2023-04-05
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1、公司债券需保荐,但不需持续督导; 2、保荐期间包括上市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①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②证券发行上市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一般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中小板再融资(包括公开、非公开、可转债)创业板再融资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都要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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