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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原来的条文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男方迟于25周岁,女方迟于23周岁结婚生...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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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取消晚婚晚育假及其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政策措施。具体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所以现在没有晚婚晚育假期的说法。根据法定结婚年龄(女性20岁,男性22岁)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即使是晚婚也只有3天的婚假。只要符合政策,无论早晚生育,都可以享受当地最新规定的产假和陪产假待遇。
计生法原来的条文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男方迟于25周岁,女方迟于23周岁结婚生育的,属于晚婚晚育。双方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基础上,根据各地的规定不同,享受额外增加的假期天数。 这次草案将其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计生法原来的条文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男方迟于25周岁,女方迟于23周岁结婚生育的,属于晚婚晚育。双方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基础上,根据各地的规定不同,享受额外增加的假期天数。 这次草案将其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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