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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增值税可抵扣是指当事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支付或增值税负担、销售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中注...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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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下称《通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三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下称“一书”)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到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并就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保管年限应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扣联应该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保存年限为10年。
增值税专用发票里的“抵扣”是指进项销项税额可以相互抵减。举例说明一下。 比如:你公司销售商品100元,按照现在规定增值税率是16%,那么增值税额是16元,这16元增值税是你在申报纳税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税额。这部分增值税额叫销项税额 这件商品的进货价格是50元,那么同样你的供应商也会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同样16%,税额就是50×16%=8元这部分增值税额叫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互抵减,最终我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8元(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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