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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规定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按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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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解释》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根据受害人举证确定收入计算标准;二是依据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计算。其计算是单位时间的实际收入乘以误工时间,或者平均收入(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乘以误工时间。法律规定的是前三年平均收入,因此受害人需要证明在前三年所有的收入来源和数额。各种收入的证明方法不一,最权威的莫过于受害人最近三年交纳的税单,上面记载的收入可以认定为实际收入。当事人对主张的前三年的收入,每一笔都要有相应的书面材料来证明,否则,即使确实有损失也因为缺乏证据证明而得不到支持。
1、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2、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5、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6、奖金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7、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8、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9、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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