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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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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即,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推定为,除非借款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采用分别财产制且为债权人知悉两种例外情形。另外,《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本纠纷中,小唐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不存在上述两种例外情形,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债权人大强有权利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小唐媳妇不能以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作出过约定,以双方各自债务归各自承担为由对抗大强的债权主张。所以,对于大强追讨的借款及利息,小唐媳妇与小唐共同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小唐媳妇偿付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向小唐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如果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对于债务的约定,是双方内部约定。债权人如果要起诉追回债务的话,只要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是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起诉追债的,只不过如果是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无需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了债务,可以向另一方再起诉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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