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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不是一回事。工伤认定是有期限限制的,参考上面两位律师的答复。工伤认定的目的是想在行政的角度上认可相关事故确系工伤,从而决定...
先去你们当地的社保部门认定工伤,伤残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再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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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拿到工伤赔偿:必须无拿到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书,有了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按伤残等级索赔。 2、如果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没有为你朋友申报工伤,你朋友应自己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公司没有和你朋友签劳动合同: (1)你朋友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找证据证明与公司之存在劳动关系。 (2)可以向老板索要自工作满一个月时起至离职时止的每月双倍工资,最多可以索要11个月的。 (3)可以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在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之前是无法肯定就是工伤,所以是需要等待结果的,只要员工认定为工伤,那么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美誉足额支付员工工伤待遇,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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