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一定可以不履行合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尤其是金钱债务的合同,非金钱债务合同在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
1、承担违约责任依然要履行合同,但是合同不适宜继续履行或者当事人不要求继续履行的除外。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什么是不履行合同呢,就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参照如下: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