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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 2、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交警扣车是为了...
1、不可以。 2、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交警扣车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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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也有程序要求的,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至于扣车的原因有很多,如: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湖北荆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1、扣车一般是为了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如调查工作已结束,交警是可以放车的。2、交警无此法定、强制性义务。交警的调解工作更多是提供一种平台,充当中间人角色,无权对事故当事人在民事赔偿方进行强制性命令。3、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出,很可能立不了案的,暂时无法通过诉讼解决。 建议催促交警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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