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属于。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
一般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尘肺致残程度共分为6级,由重到轻依次为: 1)一级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①尘肺ⅲ期;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①尘肺ⅱ期;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尘肺病的工伤鉴定标准就是按照以上几种来判定的。
一、二次手术后能做工伤认定 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需要先向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然后根据安排进行鉴定。二次手术与鉴定没有关系,鉴定结论如果有变化,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重新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为大家分析了二次手术后能做工伤认定吗这个问题。做工伤认定和几次手术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在有效期限内,职工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如果是二次手术后的,职工要带着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申请书等资料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
申报工伤有范围限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