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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的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均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代持的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均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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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持的股权不是名义股东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从法律上来说,名义股东只是帮助隐名股东管理目标公司的股权,本身并不享有被代持的股权的所有权,而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对夫妻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无论该代持股权是何时取得的,均不能认定为名义股东的财产而在离婚时主张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按下列规定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以一方名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应当分别处理: (1)夫妻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股份和转让价格达成协议后,其他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出资所得。
被代持的股权不是名义股东的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上来说,名义股东只是帮助隐名股东管理目标公司的股权,本身并不享有被代持的股权的所有权,而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对夫妻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无论该代持股权是何时取得的,均不能认定为名义股东的财产而在离婚时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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