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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中如实交代之前卖淫情况,则会成为本案量刑依据,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家属应尽快携拘留通知书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
委托律师,搜集证据,积极辩护。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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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3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1.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在行使国家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方面的职责分工。侦查权是搜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分子和采用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有权行使侦查权的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外,还有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检察权是对法律的执行与遵守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力。检察权包括有侦查权。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的表现,主要是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以及对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等。检察权只能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2.公、检、法和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或部门以外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这既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也是法律要求他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的意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及其他合法权益免遭非法侵犯。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相关律师根据《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
(一)您的表弟如果是十五周岁的话,还没有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是不能以销赃罪来抓您表弟的。建议您表弟的监护人与公安局好好沟通,说明买车、丢车、开证明这些事情的具体情况。 (二)想要证明摩托车是您表弟的话,我还需要更详细的情况。请问您所说的上家和那个二手店之间是什么关系?您表弟是从谁那里买的摩托车呢?摩托车原先是谁的呢?您表弟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摩托车是他的么?比如,他是否在车管所进行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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