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事人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投交强险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费用由肇事方自行承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当事人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投交强险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费用由肇事方自行承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