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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生前的房产立遗嘱给孙子,现在他的姑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22-10-05
公证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姑姑不同意,孙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孙子(女)不是奶奶的法定继承人,奶奶订立的遗嘱属于遗赠,孙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果孙子没有在两个月内前往公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放弃,房子由遗嘱继承转为法定继承,姑姑作为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有继承权。

相关法规

1、《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2、《继承法》第25条第2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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