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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但根据最高人民...
夫妻离婚丈夫捏造虚假债务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一方财产的,在离婚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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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充分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如举债一方无法举证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在未有证据显示另一方知情的情况下,让另一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难免严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1、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充分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如举债一方无法举证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在未有证据显示另一方知情的情况下,让另一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难免严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1、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离婚丈夫捏造虚假债务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一方财产的,在离婚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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