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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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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关于迁户口的新政策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根据省公安厅《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179号)及现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 第三条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方经常居住,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四条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和本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常住户口居民迁入本市市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下同),及市区内的常住户口居民在市区间的迁移,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中市外迁入区域分为:优化落户区域、鼓励落户区域、放开落户区域三部分。
一般来说,如果是小孩读书,既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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