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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住证(暂住证)三种方法: 一种是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 第二种是让所在工作单位帮助办理。 第三种是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公安民生...
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具体程序及要求,可以参照如下:《山东省公安机关居住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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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住证明就是参加工作的证明: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申办材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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