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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首先要确定的是房屋产权人是谁,按你的陈述则是你二人;其次是双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关系及经济开支的约定;第三,夫妻对婚前财产及债权债...
相关案例: 张某(男)与刘某(女)2005年4月,通过北京市某区民政局调解离婚。 1.方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 3.婚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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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问题的话,按你们约定处理。 2.离婚协议没有约定房产归属问题的话,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即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2、离婚协议上写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说明双方认可该房屋为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如果该协议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说明该协议已生效。女方要分割,有一定的难度。如未登记,女方则有权要求分割。3、婚前买的房屋,一般应为购买者所有,属婚前财产。在此,不明白为什么会登记双方的名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归男方所有,补偿女方50万。此协议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欺诈、胁迫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 3、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父母无权干涉,无权要求你返还房款; 4、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时效为一年,本案已经超过,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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